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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八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来源:河间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4 13:49:49 阅读量:5239

 

尊崇党章党规  监督执纪问责

为河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河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八次党代表大会的

工作报告

王亚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将中国共产党河间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主要体会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中国共产党河间市第八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五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情况

市第七次党代会以来,河间市纪委监委强化政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主动作为,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督促同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对上级纪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重大安排等,及时向市委汇报,以口头、书面、会议等方式提醒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主动与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政策文件、跟进会议部署,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有效协助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一是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坚持常提醒、深动员、广宣传,分不同层次、不同阶段,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逐级深化。市委班子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学深悟透“两个责任”的精神实质,定期报告、层层签订《责任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拧紧了责任落实的思想阀门。二是责任机制持续完善。坚持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总结完善,先后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等系列制度。探索建立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任务和负面清单责任体系,并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市委考核“三考合一”,实现了精准定责、照单问责。三是责任追究严格到位。坚持以问责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纪委述责述职述廉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等22种行为,严格实行“一案三查”, 问责力度逐年加大。

(二)加强政治监督,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决扛起政治监督责任,注重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对接“雄安新区”、“京津冀”协同发展、“六保六稳”等决策部署和全市“疫情防控”、换届纪律执行、“拆促畅增优”等重点工作实施精准监督,保障政令畅通、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加强“疫情防控”监督。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根据不同的阶段、疫情变化情况,赋予监督检查组不同的监督内容,适时调整监督力量,实行“精准监督”,积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问题,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对全市615个行政村、227个居民小区开展了3轮以上的“滚动式”监督检查,发现立行立改问题1025个,限期整改问题329个,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督导各相关部门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复工复产,做到了“两手硬”、双胜利;2021年,成立25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到20个乡镇(街道)、65个市直部门、615个村、部分学校、药店、企业等,就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93个,督导全部进行了立行立改;成立13个暗访组,由班子成员组织带队,采取“四不二直”方式,检查重点部门单位187次,检查社区、居民小区526次,交通站卡点13次,药店商铺、超市、宾馆67次,督促整改防控物资储备不足、登记不规范等问题32个。二是加强换届纪律监督。将抓好换届监督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坚决维护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障换届有序健康稳步推进。1月18日向市委、市政府送达提醒函,督促市委、市政府履行好主体责任。制定了《关于对全市(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换届选举风气监督检查的通知》,督导各乡镇利用微信公众号、工作群、LED屏、大喇叭等广泛发布“十个严禁”“十个不准”等换届纪律要求,教育引导村基层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88、12380信访举报平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严把党风廉政审查关,审核把关村干部候选人20批4295人,审查把关县乡干部19次717人。对有可能影响候选人提名的快查快处案件2件,均已查结。接到涉嫌拉票贿选的问题线索3件。其中,给予举报人组织处理1件,因被反映人酒驾立案1件、查否1件。三是加强“拆促畅增优”监督。按照《中共河间市委办公室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间市“拆违建、促创城、畅交通、增绿量、优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纪委监委及时进行了跟进部署监督,指派“驻市委办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对“促创城”、“驻市政府办派驻纪检组”重点对“拆违建”、“驻政法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对“畅交通”、“驻住建局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对“拆违建”“增绿量”“优环境”进行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问题整改,强化跟踪问效。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时制发“一函两书”,抓早抓小,提醒纠治,督促整改,确保将每项工程都打造成精品工程、廉政工程。

同时,每年市纪委监委组织专门力量,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实施“一线监督”、跟踪问效,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落地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四风”。一是坚持节日反腐。制发提醒函,压实各级党组织和“一把手”主体责任,督导其紧盯重要节点,主动抓、自觉抓,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制发了《关于清明节期间廉洁过节的提醒函》《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提醒函》,转发《中共沧州市纪委沧州市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组织精干力量,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严防“节日病”现象发生;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深入开展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拜把子”“结圈子”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对企业主、个体户子女不上班领薪问题专项清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创新“动态清单式”监督模式,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针对廉政风险薄弱环节、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制发清单,实施精准化动态监督。相关做法中央纪委网站进行了刊载,原省纪委监委领导批示肯定;严格督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查纠“四风”,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28件,党政纪处分149人,组织处理19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处置问题线索430个,党政纪处分312人,组织处理639人;扎实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监督,截至2020年9月底,河间市产权交易中心累计受理农村产权交易项目197项,涉及标的金额1.7亿元,无一起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盘活优化了农村资源配置,保护了农民和村集体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2020年10月19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播放了河间市工作经验做法。三是强化警示震慑。每年定期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境域内外典型案例,利用河间原市委书记冯耀武、朱志明,原政法委书记袁余庆等身边的反面教材,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时刻绷紧廉政弦。

(四)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巡视整改和政治巡察。高度重视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河间市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对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制定了分工明确、举措精准、科学有效的整改方案,按照整改落实责任分解表工作安排,做到了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按照省巡察整改时限安排,涉及市纪委监委6项问题全部按时按质整改到位;市委巡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积极促进巡察工作内涵式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河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截止目前,七届市委巡察共开展常规巡察十四轮、专项巡察三轮、沧州市提级巡察一轮、交叉巡察一轮,已巡察本级单位79个,覆盖率达到100%。已巡察村(社区)党组织551个,未巡73个,覆盖率达到88.3%,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共1832条,完成整改1815条,整改完成率99.07%,移交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227件,涉及258人,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68人。

(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有腐必惩。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扶贫和人防等领域专项治理,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2017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363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208人,第二种形态处置1206人,第三种形态处置136人,第四种形态处置78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立结处主要办案指标均居沧州前列。

(六)突出特色引领,推动反腐倡廉体系建设更加深入。

深刻领悟中央、省、市的各种文件、会议精神,科学决策,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破除条条框框、思维定势的束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近五年来,中央级刊载报道的涉及“多向发力,管理党员干部不碰‘高压线’”、 “创新建立预教室、疏导室,解开被审查调查对象心理疙瘩”等典型经验做法3项,省级刊载报道的涉及“把脉问诊,因人对症注射疫苗,精准提高党员干部免疫力”、“启动“三研”工作机制,助推纪律审查调查工作出成效”等典型经验做法8项,沧州级刊载报道的典型经验做法17项。同时,在与其他县市区相比办案人员少,力量不足、人员老化的情况下,创新科技手段,积极运用大数据比对、信息技术等方法,推进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河间乃至沧州市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

(七)从严从实加强管理,打造过硬“铁军”。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一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积极开展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班子成员讲党课和“五个一”活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确定了9个调研课题,查找了6个方面52个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切实抓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牵头抓总工作,聚焦扶贫、民生、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统计造假等4方面问题,检视出问题20类,采取整治措施88项,督导各责任单位为群众办理、解决各类具体事项547个,发现问题线索57件,查结55件,党纪政务处分37人,严肃查处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二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22项具体活动措施和教育任务清单,统一采购《论中国共产党史》11册,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撰写心得体会,深入到“河间第一党支部”参观学习,深入开展办实事、办好事行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显著。三是深入开展“纠四风、守纪法”活动。对照“十八个是否”逐项明责加压,启动查改措施37项,签订“自查自纠承诺书”175份,填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表”175份;组织力量对机关所有办公用房进行全面“大盘点”,封存办公用房185.4平方米,清理室内与办公无关的字画3幅,纠正不规范现象5个;主动邀请审计局同志对2018年、2019年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经费支出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同时,对车辆使用、门卡设置、保密安全等工作也进行了深入“盘点”,查漏补缺。同时,出台《机关理论学习制度》、《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等16项制度,涉及学习调研、财务管理、工作纪律、行为规范等多个领域。河北省委主管网站《河北共产党员》对河间典型做法进行了刊载,原沧州市纪委书记黄利锋同志进行了批示。

另外,“严细深实快”作风教育、“两个建设”活动,以及业务培训、规范化建设、内控管理等工作均取得一定成效,得到了上级领导高度认可,实现了“打铁自身硬”。

 

五年来工作的主要体会

 

过去的五年,是履职尽责、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的五年,是正风肃纪、党员干部作风持续优化的五年,是挺纪在前、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强化的五年。回顾过去五年工作实践,我们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尊崇党章,切实维护党章权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党章》是党的总章程,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规定了组织保障、行为规则和纪律约束,是共产党人的“原教旨”,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和总规矩。无数案例表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是“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才是“里”,根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丧失、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基于此,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依规治党,既要依党规党纪治党,划出党员干部不能触碰的底线,又要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立起来、挺起来。

二是必须坚持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核心在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是全面从严治党科学的内涵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牢牵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忠实履行监督责任,以完善的制度保障责任落实,以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实践证明,只有真正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才能从容自信应对严峻复杂形势,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要把责任让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扛在肩上,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是必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盯紧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既惩治极少数又管住大多数,是全面从严治党根本的原则要求。我们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实践“四种形态”立足于小、立足于早,规范谈话形式,推动改进民主生活会方式,探索实践了挺纪在前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都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十分重要的课题,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四是必须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入手,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入手,直面存在的问题,从严管理监督,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严格工作程序和流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回避、保密等制度,发挥好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及时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坚决防止“灯下黑”。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由以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的政治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市顺利完成“十四五”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加强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坚决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河间具体化。一以贯之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宝贵经验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重点强化政治监督。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监督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围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三重四创五优化”,围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省生态和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等工作安排,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督促落实到位。推进“清廉河间”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实践探索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有效举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注重关心关爱,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落实容错纠错促进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办法,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突出重点,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督促加强金融监管和内部治理,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完善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健全以案建制度、以案强监管、以案改作风、以案促治理工作机制,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能。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精心讲好河间正风肃纪反腐新故事,常态化推进家风家规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我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坚持挺纪在前,下大力清除“四风”顽瘴痼疾。着力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树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相关制度规定、强化管理监督,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深刻把握作风和腐败问题的内在关联性,注重发现和查处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问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标签式”落实、“割据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督促完善制度规范,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弘扬新风正气。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保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行为,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构建信访问题化解责任体系,聚焦重点乡(镇)、重点人、重点事,推动市乡村三级联动,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推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常态化。聚焦重点案件,持续深化“一案三查”,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惩腐打“伞”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充分发挥乡镇职能作用,探索村级组织监督有效措施,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使其适应在监督中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五)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巡察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推进巡察监督高质量全覆盖。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立足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制定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措施,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打造整改监督闭环,促进监督、整改、治理一体推进。扎实推进村(社区)巡察,促进巡察向基层延伸。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六)织密纵横监督网,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大力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整合运用监督力量,研究探索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措施,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认真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制定配套落实措施。定期对“一把手”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分析,筛选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针对性进行监督提醒,做到抓早抓小。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做深日常监督,深化包联监督。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系统监督体系整体作用,探索完善清单监督、联动监督、协同监督有效方法,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通过包联监督对地方、部门进行政治生态“画像”,对党委、纪委“一把手”履职情况作出评价,对工作推进中的廉洁风险及时预警,推动监督下沉,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 

(七)坚定稳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强化对下级纪委领导指导。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细化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请示报告、沟通会商、批办督办等工作流程,探索专项工作、信访形势等领域统计分析通报制度,推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具体化、制度化。加强基础建设,扎实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工作。完善立项监督、室(部、办)协作、巡察机构与派驻机构联动等各项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探索破解派驻监督力量薄弱和派驻监督乏力问题,建立一批与派出机构实际相适应的工作制度机制。持续完善纪检监察高质量制度体系。探索建立重点案件、重要专项“复盘”和阶段性工作研讨交流机制,及时将日常工作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深化业务研讨委员会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协作、会商研判。完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机制,促进执纪审查、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加强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监察权限的审批和监管。 

(八)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市纪委常委会建设,带头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履职尽责,自觉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突出政治教育,注重在岗位上锤炼纪检监察干部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三严三实”的优秀品格。注重调查研究。把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有机融入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将年度重点课题调研和日常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履职能力。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确保干部队伍专业能力、斗争本领适应改革要求、跟上时代步伐。抓好选人用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对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注重引进其他领域人才,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健全主体责任、专责监督、职能监督、组织机构和外部监督体系,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持续整治“灯下黑”,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以铁规铁纪锻造模范机关、过硬铁军。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征程新起点,承载着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沧州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河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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